人員體外輻射劑量佩章服務 |
佩章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
一、配帶方法:
| 1. | 將佩章配帶於身體軀幹衣著上,若穿著防護衣著(如鉛衣、鉛裙等),應配帶於防護衣著內,切勿使佩章外露或半露。 |
| 2. | 佩章正面(貼有使用者姓名標籤)面向輻射源。 |
| 3. | 建議配帶的位置如下圖: |
二、注意事項:
| 1 . | 背景佩章及佩章架,應置於不易受潮及正常使用輻射源時不致受到輻射照射的處所(通常為辦公室)。 |
| 2. | 使用人請妥善保管佩章,如不慎掉落,請立即檢查佩章盒是否因撞擊而彈開,佩章和晶片如損壞或遺失,使用人必須負擔賠償費用。 |
| 3. | 使用人請勿私自將佩章打開,或故意曝露輻射。工作完畢後,應將佩章放回佩章架或交還佩章負責人保管,請勿私自攜離、任意放置或帶回家。 |
| 4. | 使用人必須使用自己的佩章,不得轉借或與他人交換使用。 |
| 5. | 工作人員如以病人身分接受輻射照射時,請勿配帶佩章。 |
| 6. | 使用人如發現佩章損毀、遺失或配件脫落等情形,請即刻通知佩章負責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