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使用說明

佩章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

一、配帶方法:

  1. 將佩章配帶於身體軀幹衣著上,若穿著防護衣著(如鉛衣、鉛裙等),應配帶於防護衣著內,切勿使佩章外露或半露。
  2. 佩章正面(貼有使用者姓名標籤)面向輻射源。
  3. 建議配帶的位置如下圖:

 

二、注意事項:

  1. 背景佩章及佩章架,應置於不易受潮及正常使用輻射源時不致受到輻射照射的處所(通常為辦公室)。
  2. 使用人請妥善保管佩章,如不慎掉落,請立即檢查佩章盒是否因撞擊而彈開,佩章和晶片如損壞或遺失,使用人必須負擔賠償費用。
  3. 使用人請勿私自將佩章打開,或故意曝露輻射。工作完畢後,應將佩章放回佩章架或交還佩章負責人保管,請勿私自攜離、任意放置或帶回家。
  4. 使用人必須使用自己的佩章,不得轉借或與他人交換使用。
  5. 工作人員如以病人身分接受輻射照射時,請勿配帶佩章。
  6. 使用人如發現佩章損毀、遺失或配件脫落等情形,請即刻通知佩章負責人。

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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